變更答疑
宿州市高新區靈磬路南段、星泉路路燈采購及安裝工程
招標答疑(二次)文件
各潛在投標人:
現對宿州市高新區靈磬路南段、星泉路路燈采購及安裝工程(項目編號SZGX-2018-038)招標文件內容答疑如下:
一、招標文件第18頁:燈具樣品,要求的數量及品種沒有具體要求。
答:原招標文件及一次澄清答疑文件中明確要求現場攜帶完整的燈具(燈頭)樣品及燈桿樣品(截段),并滿足現場點亮、試亮的條件。此條作為評分項,投標單位根據自身特點參考招標文件圖片提供(如靈磬路南段雙臂路燈、星泉路雙臂路、三火投光燈),等要求的內容。
二、招標文件的第21頁-23頁的彩圖與貴單位發出的圖紙的形狀不一致。
答:原招標文件及一次澄清答疑文件中明確表示(備注:招標文件中提供的燈具樣式僅供參考報價使用,中標后按照招標方的要求進行深化和優化,滿足招標方要求)。并且在原招標文件中多次強調表示(樣式參照上圖),是為了讓投標人更直觀清晰的參考招標人需求。
本答疑文件是招標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,如招標文件與本答疑有不一致之處,以本答疑為準。請各投標人按時參加開標會。
招標人:宿州市高新建設投資有限責任公司(蓋章)
招標代理機構:宿州市華安建設工程招標有限公司(蓋章)
2018年09月04日